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区别在哪里? 可转债及可交换转债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1-18 21:40:14 投资攻略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是两种不同的债券产品,它们在发债主体、发债目的、抵押担保方式、转换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可转债是由上市公司本身发行的债券,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是同一个实体;而可交换债是由上市公司的股东发行的债券,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是不同的。
2. 发债目的不同
可转债的发行目的通常为筹集资金用于具体的投资项目或营运资金,并且可以通过转换债券为股票来降低债务比例;而可交换债的发行目的一般不是为具体的投资项目,而是为股东减持股份提供渠道。
3. 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
可转债在转换为股票时,所换取的股份是发行公司自己的股票;而可交换债在交换为股票时,所换取的股份来自于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4.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可转债在转换为股票后,会增加发行公司的已发行股本;而可交换债在交换为股票后,不会增加发行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因为交换股份来源于有限合伙人。
5. 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的抵押担保方式通常是以大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质押品;而可转债的抵押担保方式通常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6. 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的转股价一般由债券持有人与发行公司协商确定;而可转债的转股价通常是事先确定好的。
7. 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
可转债一般有明确的转换期限,在到期前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股票;而可交换债一般没有明确的转换期限,投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市场情况选择何时转换为股票。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
可转债是发行公司本身发行的债券,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期限内可以选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发行目的通常是筹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并降低债务比例;可交换债是由股东发行的债券,债券持有人在规定条件下可以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成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目的一般为股东减持股份。两者在发债主体、发债目的、抵押担保方式、股本影响、转股价确定方式和转换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